宣城公积金代办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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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为广大职工提供了购房、租房的资金支持。在宣城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宣城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帮助您轻松了解提取流程与要求。
一、宣城公积金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的本息。
3. 租赁自住住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4. 离休、退休: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
5. 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6.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7.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
8.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提取公积金。
9.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管委会的规定,部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3. 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等。
三、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1. 提取公积金的次数和额度: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 按月提取:职工在使用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时,可以选择按月提取方式,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
3. 银行限制:目前,宣城市只受理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部分银行的住房商业贷款按月提取申请。
了解宣城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规划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遵循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提取过程的顺利进行。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