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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第一次提取市直公积金所需材料一览
浏览量:20   发布时间:2025-01-02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许多人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来减轻购房压力。那么,作为宣城市市直公积金的参与者,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身份证


提取公积金的第一步是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是证明您身份的重要证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二、购房合同(借款合同)


购房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证明您购房行为合法有效的关键文件。请携带购房合同或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


购房发票或首付款发票是证明您已支付购房款的证明。请携带购房发票或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有)


如果您不是主购房人,需要提供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此证明可以在配偶所在单位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


五、《宣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在提取公积金时,您还需要携带本人的《宣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如果您是第一次提取,可以在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处领取。


六、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以下材料可能也需要准备:


1. 户口本:证明您的家庭成员关系。

2.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3. 购房款支付证明:如银行转账凭证、pos机刷卡凭证等。


总结: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您可以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宣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办理提取。请注意,提取公积金不能直接从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进行。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帮助,祝您提取公积金顺利!